地税局社保费征缴工作汇报材料
文章标题:地税局社保费征缴工作汇报材料
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开辟社保费征缴工作的新途径
自20xx年3月份社保费征缴工作移交地税机关以来,我局以规范化管理为标准,以制度化建设为根本,纲目并举,不断加大征收管理的力度,经过我局广大干部不懈的努力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社保费征缴工作取得了巨大的成效,受到市局及当地政府的好评。但是,在社保费征缴实际工作中也确实存在一些问题,就是征缴体制不顺,地税机关缺乏完成征缴任务所需的申报、基数核定、稽查和扩面手段,造成社保费征收与管理严重脱节,成为制约社保费征缴工作顺利开展的瓶颈。致使地税机关无法对社保费的征缴形成“直通式”的征收管理,导致社保费费源流失。对此,20xx年我们在省局、市局和县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站在“讲政治、保稳定、促征收”的高度,认真推行了“一龙治水、征缴一体化”工作,并按照省局、市局领导的指示精神,强化对社会保险费的征收领导及管理,从而为我县社保费征收管理,开辟出了一条新途径。现就我县的一些做法向各位领导作一汇报,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是推行“一龙治水”的关键。
为了积极做好社会保险费的征缴一体化工作,我们侧重做了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1)紧紧依靠政府的大力支持,加强与社会保险机构的密切协作,是推行“一龙治水”工作的关键
实行“一龙治水、征缴一体化”的征收方式,就是将社保费从征收到管理的各环节,全程置于地税机关监管之下。同时,着眼于国家在未来有可能开征社保税,及解决当前社保费征收权、责界限不清,征管效能低下的实际问题。开展“一龙治水、征缴一体化”的征收方式,有利于当前地税机关进一步提高征管质量,扩大费源,降低社保费征收管理的成本;并能够使地税机关将社保费做为一个税种一样,实行费源的规范化管理。但由于省政府至今未下达明确的社保费征收、管理由地税机关全权负责的相关文件,仅凭地税机关与劳动部门协商,解决不了当前地税机关面对的实际问题。当前的对策,只有依靠当地政府的支持、协调,实现区域化范围内“一龙冶水、征缴一体化”的征管方式,这样,才能克服现行运行的体制中存在的,征、管、查不能有效协调的不足。20xx年,为了更好地推行“征缴一体化”工作,我局适时将工作重心,放在与当地政府的协调联动上。我们认识到,紧紧依靠当地政府的领导,是推行“征缴一体化”的关键所在。在与当地政府协调的过程中,市局领导多次来到我县与当地政府领导进行磋商,征求他们对实行“一龙治水”管理的意见;我局一把手也通过不同途径,多次向当地政府领导宣传社保费实行“一龙治水”的优势。经过我们不懈的努力,地税机关首先起草了《加强社保费征收管理的请示》一文,经县政府审阅召集地税、劳动与财政部门共同研究,地税、劳动、财政部门三方达成了共识。最后,由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县政{20xx}61号《关于强化职工社会保险征缴工作的通知》的文件,并转发全县。从而使我县“一龙治水”工作迈出了第一步。
(2)强化稽查,积极促进“征缴一体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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