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林木种苗生产管理情况汇报材料
植树造林,种苗先行。近年来,我市紧紧抓住《种子法》颁布实施的有利时机,切实落实国家林业局“林木种苗执法年”和“林木种苗质量年”活动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林木种苗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积极开展林木种苗行政执法,强化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整顿和规范林木种苗市场秩序,加大林木种苗基础建设和科技投入,全面提高林木种苗质量,确保了林业重点工程造林和国土绿化种苗供应和造林成效。据统计,全市200/年完成大田育苗面积1505亩,其中阔叶树1210亩,针叶树种295亩。完成容器育苗295万株,其中桉树容器育苗200万株,油茶容器苗60万株,枫杨容器苗30万株,其它乡土阔叶树容器苗5万株。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强化种苗执法工作,规范林木种苗市场秩序
1、强化宣传工作,大力营造依法治种氛围。《种子法》颁布以后,我市通过多形式、多渠道积极宣传和组织学习《种子法》、《//省林木种子管理条例》等种苗法律法规,不断提高种苗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和管理者的法律意识,使依法治种逐步深入人心。一是利用各种会议大造宣传舆论。市局将《种子法》列入林业宣传的重要内容,先后3次利用各种会议的机会组织各级林业部门有关领导和林木种苗行政管理人员认真学习《种子法》,使其率先做到学法、知法、懂法。二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碑牌、墙报、法律考试、知识竞赛、咨询活动等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扩大宣传效果和范围,大造依法治种声势。三是培训骨干。市里先后举办了3期林木种苗法律法规和技术培训班,对种苗管理人员和重点种苗生产、经营户进行普法学习和培训,参训人员150人次。通过抓重点户的培训,起到了良好的带动和促进作用。四是编印宣传学习资料。市林木种苗站先后编印了2期《林木种苗法律法规选编》,共1000余册,发至各级林业部门领导、种苗管理人员、各乡镇林管站以及种苗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体户。通过比较全面和系统地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增强自觉守法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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