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责任目标完成情况汇报
二0xx年,县法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按照县委的具体部署和上级法院的安排,在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持“明方向、强素质、抓审判、促执行、求创新、见实效”的具体工作思路,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加强审判执行工作,为构建和谐灵台提供司法保障
一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750件,其中受理诉讼案件583件,审结543件,结案率93.1%,受理执行案件167件,标的213.7万元,执结109件,执结率为62.9%。
以维护稳定为重点,加强刑事审判。我们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法院工作的重心,正确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持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全年共受理刑事案件46件62人,审结45件59人,结案率95.7%。判处有罪被告49人,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3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2人,重刑面占10.2%。五年以下有期徒刑34人,拘役、管制、单处罚金12人。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共同犯罪的主犯和累犯3人,依法作了从重判处;对一些轻刑犯罪、从犯、初犯、偶犯、过失犯罪和未成年犯罪17人,依法作了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判处;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态度好,能积极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的犯罪3人,酌情从轻处罚,依法适用了非监禁刑和财产刑。积极探索未成年人犯罪审理方式,开展审前社会调查,将被告人的家庭情况、成长经历作为定罪量刑的参考依据,从情、理、法三个角度做好对未成年犯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对罪行较轻,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未成年被告人依法适用缓刑,以利于其回归和融入社会。
以促进和谐为重点,加强民事审判。始终把保障民生,维护民利作为审判工作的出发点,积极探索审理方式,审理好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全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537件,审结499件,结案率92.9%。对于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民间借贷、婚姻家庭、损害赔偿纠纷,利用文书送达、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接触的机会,通过审前听诉等方式,与当事人沟通,认真听取双方意见,争取审前息诉。采用“面对面”、“背靠背”等调解方法,向当事人阐明法律,明确责任,分析利害关系,寻求化解矛盾的“和谐点”,促使双方达成协议。对我县多发的赡养纠纷等案件,灵活运用法律援助、宣传教育、真情感化等方式化解纠纷,消除矛盾。做到了以理服人,以情感人,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今年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的392件,调撤率达78.6%。
以维护法律权威为重点,加强执行工作。我们对外加大舆论宣传,对内加强组织领导,把建立执行工作长效机制作为破解“执行难”题的有效途径。采取分组包片、集中执行、重点突破等多项工作措施,开展执行活动,执结了一批案件。按照中央政法委及上级法院关于清理执行积案的安排部署,抽调工作经验丰富、综合素质强的干警16名,对历年来的执行积案进行了全面排查,分类汇总,分案到组,责任到人。加强执行队伍素质建设,练好“内家功”,完善执行工作制度,与公安、检察、银行、工商、税务、国土等部门联系协调,构建执行联动机制。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多方筹集资金10万元,建立执行救助基金,为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而生活特别困难的8名申请人发放执行救助基金3.45万元,彰显了社会主义司法的人文关怀。共清理出执行积案205件,有财产执行的13件案件和34件重点案件全部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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