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政府对省人大农业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汇报材料
县级政府对省人大农业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汇报材料
省人大常委会:
根据省**届人大常委会第**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农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县政府就我县在贯彻实施《农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调研和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推动检查整改
县政府对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农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高度重视,县长**批示要求认真做好执法检查整改工作,县政府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对审议意见进行了分析研究,落实整改工作。各有关部门积极调研,制定整改方案,切实推进工作。
二、突出重点,积极落实审议意见
(一)关于强化宣传教育,增强干部群众法制观念的问题。
一是大力抓好《农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要求各镇(区)、农办、农经、国土、财政等部门分别制订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农业法》学习和宣传活动,积极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的社会氛围,努力提高全社会对农业的法律意识。通过会议、专题讲课、座谈会等形式,探讨工作思路,宣传农业政策,提高干部群众的农业法制观念。利用新闻媒体、报刊杂志、电子网络等平台,对社会公众进行法制教育和宣传,提高农业政策法规的透明度。通过摆设咨询台、宣传台等方法,在中心广场、县镇街道现场解答农业法咨询问题,增强广大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利用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手段,广泛深入社区、乡镇、企业,普及《农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
二是大力抓好基层、农村的《农业法》贯彻。通过聘请义务监督员、宣传员的方式,把农业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传达到每村每组、每家每户,构建起宣传长效机制,进一步推动我县《农业法》的深入贯彻实施。
三是以窗口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提高涉农单位和部门提高农业法制观念。选择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农经、国土等窗口单位进行创建示范,督促涉农单位和部门在日常工作中遵纪守法,规范管理,强化农业法制意识。
(二)关于调整支农结构,稳定农业投入增长机制的问题。
一是积极调整支农结构。严格按照《农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确保财政支农资金的增量、固定资产用于农村的增量、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建设的增量均高于上年。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利用贴息、补助和配套等形式,吸引农民、集体和社会各方面的资金投入,增加金融机构的信贷投入,形成多元化支农投入格局,逐步成为新农村建设稳定的资金来源。开展涉农财政资金整合试点工作,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县实际的农业财政资金整合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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