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实务法律顾问制度研究
摘要。在去年召开的中共十九大会议中,习近平总书记就近几年新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实践作了政府汇报。在政府报告中,全面依法治国,加强法治社会建设,完善司法实务视角下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构建则是这部历史华章中的重要一个组成部分。尤其是在现今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社会法治建设的背景下,如何在司法实务视角下构建并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不仅是当今依法治国与法制建设的核心,也是本文研究的重点所在。
关键词:司法实务;政府法律;顾问顾问;完善建设
“司法实务”是相对于司法知识而延伸并发展的一个新兴概念,其主要指的是站在司法知识的角度下通过对现有社会司法发展状况的思考而总结出的有利于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不断发展的一种实践性行为。而站在司法实务的视角下针对我国目前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展开分析,首先就要从我国目前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发展状况入手,针对这些不同的发展问题不断探索出有利于完善并建设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对策与建议,这是本文的研究核心。
一、目前我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存在的问题
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最早是在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颁发的《决定》背景下积极实行的。虽然,随着社会政治、经济与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也得到了全面的发展。然而,就目前发展状况来看,仍未形成常态化、合格化与规范化的运作机制,同时在具体实行的过程中也产生了一系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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