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采伐管理工作改进策略
1我国森林采伐管理改进的成效
当前,我国十分重视林业的管理和森林的维护,不断出台森林采伐管理的相关政策与制度。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指出,必须积极完善我国林木采伐管理机制,改进商品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林木采伐管理制度,确保林业经济收益的同时,实现森林生态维护功能的发挥,走可持续发展之路。随着《关于开展森林可持续经营管理试点通知》的颁布,各单位基于采伐管理改革的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要求,充分解放思想,将采伐管理改革落到实处,特别是采伐分类管理和采伐限额等方面[1]。但是随着森林经营管理的市场化,关于公益林抚育和商品林采伐的探讨也更为深入,主要集中在差别化采伐管理、精细化作业推进、森林抚育及采伐矛盾的解决等方面。
2我国森林采伐管理既存问题
2.1分区分类管理既存问题。我国森林采伐管理工作起步晚、发展慢,长期以粗放管理为主,执行分类经营时不可避免地存在分区不当、分区不细等问题,公益林被错误地划分为商品林,商品林被错当作公益林抚育。分区不细的主要后果是将公益林区非重点部分和重点部分混淆,以至于后期争取国家的公益林补助金时,人为地将非重点区域的森林划入公益林的范畴。粗放管理使得我国森林采伐管理较为混乱,加上管理措施的滞后,引发采伐管理限额等一系列矛盾,使得具备采伐条件的森林在保护范围内,而不具备采伐条件的森林却被肆意采伐。
2.2采伐限额调控中存在的问题。基于区域性林业政策的差异化影响、木材市场行情的波动以及极端恶劣天气的影响等,经常出现采伐限额不够用或者采伐多而浪费的现象。多数情况下是条件较好时,经营者想获得更多的采伐限额,而条件不理想时,因希望申请少量的采伐限额而盲目地根据林木的生长量统配采伐限额,对应的是限额强行分配,不仅影响正常的林业经营,也影响林木抚育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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