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高职院校二级管理体制构建
一、统一思想、明确目标是构建高校二级管理体制的前提
近年来,许多高职院校都在“撤系建院”,在学校设立学院制,赋予二级学院较大的自主权,二级学院办学的灵活性、自主性、积极性得到了提高,适应了改革发展的需要。但是,一些高职校在实施和推进校院二级管理模式过程中出现了预想不到的一些问题:校院责权不清,出现管理缺位与重叠现象;各学院追求自身利益,导致管理效果与学校整体目的不一致;学院有较大自主权,造成不同学院之间的资源重建与浪费;二级学院领导任期内的短期行为,出现办学宗旨方向的偏离等。上述问题给学校领导班子带来了反思,甚至产生了对构建二级管理体制的怀疑,要不要进一步进行二级管理体制的改革。一些学校产生了争论、分歧,领导意见思想的不统一。二级管理是高职校管理体制改革的必然趋势,首先是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需要。我国高校长期以来形成的集权管理与行政管理模式很难适应现代教育发展的要求,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高校要适应中国国情和时代要求,探索适应不同类型教育和人才成长的学校管理体制,完善治理结构。完善治理结构就是要教育主管部门转变职能适度放权,给予高校依法自主办学权,调动院(系)办学积极性。其次是教育规模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需要。近年来,我国高职教育发展已经占据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2000年,我国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仅442所,在校生100万人,校均规模为2200人。到2015年,我国高职院校已经发展到1341所,在校生1048万人,校均规模为7820人,预计到2020年,高职教育在校生为1480万人,校均规模超10000名学生,对于超万人的学校必须实行二级分权管理模式。所以,高职校领导必须统一思想认识,坚定二级管理的改革方向。任何一项改革不会是预想的一帆风顺,必须在改革过程中解决出现的问题,这是推进二级管理体制建设的思想前提。
二、简政放权、重心下移是构建高校二级管理体制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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