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联系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简述
非物质文化遗产由人类以口头或动作方式相传,具有民族历史积淀和广泛、突出代表性的民间文化遗产,它被誉为历史文化的“活化石”、“民族记忆的背影”。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含义。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的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激发人类的创造力。
具体来说,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
(1)口头传统和表述;
(2)表演艺术;
(3)社会风俗、礼仪、节庆;
(4)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
(5)传统的手工艺技能;
(6)与上述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点。
1、非物质性。
从形式上看非物质性是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根本特性,是它与物质文化遗产质的区别之所在。由于它的非物质性,可称为无形遗产,这是它存在的基本特征之一。
非物质文化遗产没有物质载体,它的存在形态与物质文化遗产的存在形态完全不同,是非物质的、无形的,不是以一定的物质形态存在于一定的环境之中。比如口头传说和表述、艺术表演、各种民俗、节庆、礼仪、传统工艺技能操作实践等等。
2、“活态”性。
从本质上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特性是活态传承,主要依靠传承人的口传心授和言传身教。传承人掌握并承载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和精湛技艺,他们既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活的宝库,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代代相传的代表性人物。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存在与发展不脱离民族特殊的生活生产方式,是民族个性、民族审美习惯的“活”的显现。它依托于人本身而存在,以声音、形象和技艺为表现手段,并以身口相传作为文化链而得以延续,是“活”的文化及其传统中最脆弱的部分。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对旅游的作用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宝贵的旅游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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