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旅游带旅游协调发展
山东省海岸线全长3121km,为全国海岸线总长的六分之一,位居全国第二位,为滨海旅游发展提供了非常有利的条件[1].山东滨海地区覆盖滨州、东营、潍坊、烟台、威海、青岛、日照七个沿海城市,这里滨海旅游资源丰富,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滨海旅游带.山东省滨海旅游业在全省旅游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同时,也为滨海地区的经济做出了重要贡献.2010年,山东省滨海旅游收入为1590.9亿元,占全省旅游总收入的52%,相当于滨海地区国民生产总值的7.96%.但是,由于长期以来受行政区划的影响,山东省滨海旅游主要由各地级市独立运作发展,造成各个地区的旅游发展水平差距很大,因此,山东滨海旅游带地区间进行区域旅游协调发展十分必要.
1山东省滨海旅游带区域旅游协调发展的意义
1.1促进山东滨海旅游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长期以来,由于受行政区划分割的限制,山东省滨海旅游业主要由各地市作为相互独立的旅游区进行运作发展,导致滨海旅游整体规划实施困难,滨海旅游产品低水平重复建设现象突出,滨海旅游资源利用率低.所以,对各地市的滨海旅游进行协调发展,可以丰富滨海旅游带旅游产品的种类和数量,防止旅游产品同质化,实现滨海旅游资源的优化组合,不仅有利于滨海旅游资源得到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也有利于促进滨海旅游产品升级,满足旅游者更高层次的旅游需求,从而全面促进山东滨海旅游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1.2提升山东滨海旅游的整体竞争实力
沿海省份是我国旅游经济发展的前沿地区,也是我国海洋旅游经济发展的集中地区.由于目前还没有专门统计我国滨海旅游业发展状况的指标,而滨海旅游是沿海省份相对于内陆地区而言特有的旅游资源,其在各个省份的旅游业中都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因此,仅以2010年全国主要沿海省份的旅游外汇收入进行初步比较,见表1.从表1中可以看出,山东省的旅游经济发展水平在沿海省份中处于劣势地位,与排名第一的广东和排名第二的上海差距很大.而对山东省滨海旅游带进行区域协调发展,可以充分发挥各个地区的滨海旅游资源优势,进行广泛的区域旅游合作,加强滨海旅游地区城市之间的产业联合,实现滨海旅游经济效益的最大化,缩短与滨海旅游发达省份间的差距,从整体上提升山东省滨海旅游的竞争实力.
2山东滨海区域旅游发展差异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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