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整顿地方财政专户情况报告
省财政厅:
我局按照《省财政厅关于转发的通知》(川财库〔20xx〕3号)的要求,及时对镇乡转发了该文件,并成立了由局长王锐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全面对本级财政资金专户和镇乡财政专户进行了清理整顿,并对财政专户的管理情况进行了总结,现将情况报告于后:
一、财政资金帐户基本情况
截止20xx年底,我局各类财政资金专户共46个,45个纳入国库集中管理。1个由经企科管理。镇乡专户账户共34个,都由预算科监管,国库科备案。其帐户详情和截止20xx年末余额见附表一。
二、帐户开设的审批内容及程序
我局财政资金专户的开设,需按规定内容进行填报、审批,具体操作:首先由各科室出具相关开户文件依据,并由国库科打印财政专户开设申请表,各科室依据申请表填报相关信息,由各科室负责人审核后,交由国库科审核、局领导审批后国库科下达批复。银行依据“批复”办理开户手续。各镇乡专户开设,首先由各镇乡以正式文件打报告并附相关开户文件依据,交由财政局办公室文件收发处登记备案,由领导审批后交由国库科,由国库科打印申请表,相关单位填列后,由分管科室审批后,交由国库科审核意见、局领导审批、国库科下达批复。银行依据“批复”办理开户手续。
三、专户清理归并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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