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汇报材料
**位于我省西部、六盘水西南部,与**曲靖接壤。总面积4056平方公里,辖37个乡镇,499个村(居、社区),总人口118万人,居住着汉、彝、白、苗、回等27个民族。
近年来,我县遵照上级有关要求,坚持把基层司法所建设作为重中之重,按照“组织健全、完善设施、规范运作、注重创新、务求实效”的工作思路,以改革创新管理机制为中心,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以充分发挥基层职能为着力点,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真抓实干,突出重点,解决难点,司法所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在维护我县社会和谐稳定工作中充分发挥了职能作用。
我县的主要做法是:
一、争取支持,保障发展需要
争取领导重视是抓好工作的关键。我局充分认识到这一点,积极向县领导汇报,最大限度争取方方面面的支持。县领导把司法行政作为社会管理、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认为社会管理创新潜力在司法、重点在司法,县委、县政府多次专题研究司法行政工作。县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县委陈少荣书记到我局视察,要求我局大胆创新、多出经验;邓志宏县长听取汇报,作出批示;分管的常务县长认为我局做了“春雨润物细无声”的工作,表示要从工作上支持好司法;分管的县委政法书记对提出的困难有求必应,立即协调解决,并在即将召开的全市社会管理创新大会安排我局代表**作交流发言;县人大调研、审议我局工作,认为“出了力,流了汗,做了事,成效好”。在争取县领导重视的同时,我局也积极向省厅、市局领导汇报,省厅主要处室领导给予了业务指导和大力支持,市局以何勇局长为首的班子经常深入我县基层所指导工作、解决实际问题,并有两位市局副局长长期挂钩指导**。正是由于各级领导多层面多渠道高度重视,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为我县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注重建设,提升工作水平
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2012年4个所通过省厅规范化验收。今年除县局安排的突破重点、创新重点工作外,严格按照省厅规范化建设标准对司法所进行考核,余下33个司法所全部参与达标创建。
(一)加大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我局通过建、改、买多条渠道加强基层所建设,2012年全部投入使用,产权清晰,建筑面积均在200平以上。每所都设置了“四室一庭”(接待室、资料档案室、所长室、办公室、调解庭),为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今年我局为进一步提升司法所整体形象,按照“一所一方案”的原则,对所有司法所的外观、标识进行统一,预计9月底前可全面完工。并重点打造四个样板所,以点促面推进司法所建设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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