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民政工作安排意见
20xx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民政事业快速发展的关键一年,做好20xx年的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20xx年我县民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服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大局为主题,以“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中心,以求真务实为作风,以依法行政为要求,加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努力开创双拥工作新局面,提高社会行政事务管理水平,加快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与时俱进、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推进全县民政事业稳步协调全面发展。
一、继续加强救灾救济和城市低保工作,健全社会救助工作机制要加强三个体系的建设。即进一步完善以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经费分级负担制度为基础,灾害应急机制为主体,社会动员机制相配套的灾害救助体系;建立和完善以城市低保、农村五保、特困户救助制度为基础,临时社会救济为补充,专项救助相配套,各项优惠政策相衔接的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和完善以经常性社会捐助制度为基础,临时帮困送温暖活动为补充,社区服务相配套的社会互助体系,努力开创我县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新局面。
(一)及时有效开展生产救灾工作。立足于防大灾、抗大灾、救大灾,做好救灾人员、装备、资金和物资的准备工作,落实救灾工作责任制,提高自然灾害应急能力。严格执行灾情统计制度,切实加强灾情信息管理,做到及时、准确、客观,对上报的灾情要认真核查,严格把关,杜绝迟报、瞒报、漏报、误报。进一步加强救灾款物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救灾款物的使用范围,规范救灾款物的发放程序,遵循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不得平均分配,不得截留、挪用,不得实行有偿使用;在救灾款物的发放中,要坚持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完善农村特困户救助制度,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切实保障农村特困户的基本生活权益。同时,按照上级要求,5月底以前完成农村救助体系建设。
(二)进一步规范完善城市低保工作。据实核定家庭收入,实行有效动态管理,切实做到应保尽保,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把符合条件的城市居民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加强分类施保工作,对有大病重病、严重残疾及子女上学、单亲等家庭,给予重点照顾。坚持低保金社会化发放,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杜绝挪用、克扣、拖欠低保金现象的发生。继续加强低保工作信息化管理,不断提高低保工作效率。
(三)进一步加强五保供养工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和县政府《关于印发商水县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商政〔20xx〕4号)精神,全面落实五保供养政策,实现应保尽保。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应保未保、不按标准施保”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五保对象的合法权益。加强五保供养资金管理,确保供养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按程序发放到五保对象手中。进一步加强敬老院建设,努力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建立健全以敬老院为依托的五保供养服务网络。
(四)大力推进慈善公益事业发展。健全和创新慈善组织形式,充分发挥慈善组织的作用,建立激励机制,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慈善事业,拓宽慈善资金募集的新路子,积极开展慈善募捐和救助工作。进一步加强与国际慈善组织的联谊工作,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引进国际慈善救助项目,使我县慈善救助活动与国际接轨。
二、加大拥军优抚安置工作力度,深入开展双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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