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征兵工作意见
二oo五年冬季征兵工作意见为切实搞好我矿今年冬季征兵工作,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20xx年冬季征兵命令和省、市、集团公司征兵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矿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严格执行国务院、中央军委的征兵命令,以《国防法》、《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为依据,牢固树立为部队建设服务,对部队建设负责的思想,紧紧围绕保证新兵质量这个中心,严密组织实施,严格审查把关,严明征兵纪律,努力为部队输送优质兵员。
二、征兵政策和规定1、征集对象和范围今年征集对象为户口在我矿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男性青年。非学历教育民办大学的在校生,高等院校接收的无学籍学生以及在各类高考补习班学习的青年也应当征集。依法应当缓征的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且符合条件的,可批准入伍,原就读学校应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其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
2、征集年龄征集年龄为20xx年年满18周岁至20周岁的青年,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和企事业单位职工可放宽到21周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可放宽到22周岁。为适应部队需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部分年满17周岁的应届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的男青年入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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