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大收戒、大帮教”工作的奖惩意见
文章标题:关于实施“大收戒、大帮教”工作的奖惩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吸毒人员“大收戒、大帮教”工作的考核和督导,推动各项禁毒措施的进一步落实,确保“大收戒、大帮教”工作取得实效,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政府决定建立“大收戒、大帮教”工作奖惩机制,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市禁毒委负责对各县(市、区)吸毒人员的收戒工作以及落实跟踪帮教情况的考核工作,与市禁毒委成员单位禁毒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同步进行。
二、市政府对各县(市、区)吸毒人员收戒工作实行季度和年度考核及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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