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强县级政法委规范化建设的建议
如何加强县级政法委规范化建设的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
(一)队伍状况难以应对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尽管与过去相比,队伍建设在“量”上增加的幅度比较明显,但与工作量增长速度相比依然难以达到平衡。区委政法委编制少的问题依然存在。同时,队伍结构并没有达到最佳组合,专业人才偏少、基层工作实践经验相对不足的现象还没有得到根本改观。随着当前矛盾纠纷的日趋增多、调处矛盾的难度日趋增大,“小马拉大车”的现状已经难以应对当前工作的需要。
(二)协管监督职能难以充分履行。目前党委政法委普遍存在“协管政法队伍软,维护社会稳定硬”的现象。由于体制上的障碍,区级政法委在履行“重要责任”时往往“力不从心”。目前,区委政法委书记由区委副书记担任,公、检、法、司四家中,公安局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都已高配为副处级,行政级别的无差距或差距的缩小,必然造成党委政法委协管乏力。其次,干部管理权限削弱也影响了政法委职能的发挥。“各级党委政法委协助同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和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领导干部,是各级党委政法委员会的一项重要任务”,这些规定充分体现了中央和省委对加强政法委建设的重视。但这些规定到了县(区)级政法委却难以得到全面的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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