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安全工作的意见
为了有效地维护中心的安全秩序,保证中心各项政治活动、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确保“一方平安”。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就进一步加强中心安全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成立中心安全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安委会在中心党委、主任办公会和中心综合治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中心消防安全、生产安全、治安安全的管理工作。
(一)安委会职责
1、负责建立并完善中心条块结合的安保体系。
2、负责组织制定科学规范的安全管理制度。
3、负责组织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4、负责组织制定、审核中心大型政治、经营活动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各项应急预案,组织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5、负责对中心的合作、租赁、新建和改建项目进行安全评估。
6、负责组织、指导对合作、租赁单位按行业管理要求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安保体系,组织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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