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宁纪发[]51号)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原则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为基础,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目的,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通过群众评议,促进政府机关和公共服务行业更好地履行职责,为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必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原则。
二、评议对象和内容
(一)评议对象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参评单位是党委工作部门、群众团体,政府组成部门、直属事业单位、中央和自治区垂直管理单位、企业、服务窗口,基层站所、学校、医院。免评单位继续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不参加测评。(具体名单附后)
(二)评议内容
1、依法行政。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情况;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行政执法监督情况;行政审批、收费、处罚制度执行情况;收缴分离、罚缴分离制度执行情况;不截留、坐支、挪用、私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小金库”情况。
2、勤政为民。组织开展效能建设“四查十五看”活动,认真落实效能建设各项制度;解决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低效率问题;参与“阳光政务.政风行风在线”栏目,答复办理群众投诉意见建议;群众来访接待情况,认真、妥善解决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3、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按照《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任务分工》要求,牵头、协办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创新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努力从源头上防止各种不正之风情况;建立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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