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关于服务和保障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
检察院关于服务和保障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
目前,全县县、镇(办)人大、政府、基层“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为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期间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积极为换届选举提供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现就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换届选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增强大局意识,充分认识加强换届选举期间预防职强大局意识,务犯罪工作的重要意义这次县、镇(办)人大、政府、基层“两委”换届选举是全县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搞好新一轮换届选举工作,对于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实现“十二五”规划,促进全县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换届期间是职务犯罪案件易发多发期,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贯彻落实中组部提出的“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的换届工作要求和严肃换届纪律、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的重要措施,也是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深入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和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有效手段,对于督促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换届选举工作的政策法规和章程,增强纪律观念,筑牢纪律防线,预防和遏制职务犯罪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全院党员干部要统一思想,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明确把“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作为换届工作的“高压线”,认真执行上级关于换届工作要求,自觉遵守换届工作纪律,以坚决的态度和有力的措施杜绝违反换届纪律的现象发生,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
二、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开展换届期间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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