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十项规定实施意见
关于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十项规定》(*发[2013]6号),按照从严带队伍、从严管干部、从严抓作风的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改进调查研究
1、建立领导干部、机关干部定期调研的制度。建立领导干部、机关干部定期调研制度、蹲点工作制度等,变群众上访为机关干部下访,促使领导干部、机关干部深入到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听取群众意见、了解群众心声,使决策更民主、科学,使工作更得民心、更合民情、更顺民意。
2、突出调研主题。每位领导干部、机关干部每年至少制定1个调研主题。围绕主题合理安排行程,带头明查暗访、随机走访,驻村入户或深入企业单位,多渠道了解情况,不搞参观式调研。既要到工作开展好的地方总结经验,更要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研究解决问题。被调研单位不准为迎接调研专门招待就餐,不赠送各类纪念品和土特产。
二、密切联系群众
1、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继续深入开展领导干部下基层联系点制度,镇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每人负责联系2-3个村、1个规模以上企业、1个勤劳致富带头户、1个困难户、1个困难学生。
2、实行领导干部接访制度。镇领导干部按照时间要求轮流到镇信访办值班接访,实行“谁接访、谁负责、谁处理”的原则,真正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3、推行机关干部“民情日记”制度。“民情日记”记录的是民情、民意、民声,是与百姓息息相关需要解决的问题。要规范“民情日记”记录的内容,使“民情日记”真正成为架在机关干部和群众之间的“连心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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