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乡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计划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文秘114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计划,请大家参阅。

为进一步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实现“保覆盖、保安全、保效益、保持续”的目村标,根据、省、市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政策精神,切实做好我镇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工作,根据省、市有关文件与xx政办发〔xx〕9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便民利民为宗旨,积极探索创新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方式,减少筹资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推动我镇医疗保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切实解决城乡居民参保就医难问题,充分保障参保居民权益。

二、工作目标

扩大城乡居民参保覆盖面,确保筹资协议签订率达95%以上,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确保在2017年xx月xx日前全面完成2017年度全镇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筹资、参保人员信息录入。

三、筹资标准和方式

(一)筹资标准

1.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根据上级有关规定,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150元/人·年。各级财政补助标准相应提高。各村要强化筹资工作的主体责任,做到早宣传,早发动、早部署、早安排,进一步加大筹资宣传力度,创新筹资方法,确保全镇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城乡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参保,个人缴费在2017年12月31日前按年度一次性缴清,中途不办理参保和退保手续,(当年度出生的新生儿除外)。已经参加我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不得生复参加我镇城乡居民医保。

2.当年度新生儿缴费。对于预产期在2017年出生的胎儿,其父母可以在2017年2月28日前提前为其缴费参保。在婴儿出生后1个月内,凭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无户口簿的,需持村委会或居委会证明)、准生证、父母所在家庭医疗保险卡证到当地乡镇医保站核对信息并登记参保。没有提前参保的,也可以由其父母在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为其办理参保手续,但必须全额缴纳当年度筹资总额(具体标准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当年内享受参保居民同等待遇,不跨年度参保。

3.特殊人群缴费。农村五保户、城镇“三无”人员、重点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个人缴费全由县民政局、县残联按规定支助缴纳。

(二)筹资方式

坚持居民自觉、自愿的原则,采取委托代缴、现金收缴、政府资助缴费方式筹集居民个人参保资金。

1、协议筹资。完善筹资协议书签订手续的居民户可通过乡镇金融服务机构从其社会保障卡或储蓄账户代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资金。


(未完,全文共3512字,当前显示1059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