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清理工作会发言稿
重点督办。下阶段,4加强检查。由劳动保证部门牵头,会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督查组,对专项行动落实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要疏通举报投诉渠道,充分发挥民工维权热线作用,力争做到当日投诉,当日调查,及时快速处置。要建立清理整顿工作情况演讲制度,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项目、重点案件的督查力度,对专项行动中涌现的先进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及时惩处;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行政责任。
一、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清理整顿专项行动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当前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刚刚落幕的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专门提出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问题。解决好农民工问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清理整顿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当前,全国上下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国家和省、市多次召开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保证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会议,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曾就清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作过重要讲话,要求各级政府、各部门要继续做好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加大劳动监察力度,打击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从我县来看,这项工作既十分重要,又非常紧迫。特别是近几年,随着乡村建设步伐的进一步加快,各项乡村建设工程的相继实施,大批农民工进城务工。全县县城内现有农民工近5000人,正是因为有了广大农民工的辛勤劳动,乡村面貌得以改善,社会不时进步。农民工作为社会的特殊群体,发挥了重要作用,作出了巨大贡献,绝不能让这些特殊的弱势群体流汗又流泪。应该说,年初以来,经过各相关部门的努力,县的清欠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今年110月,全县各级劳动保证部门共检查用人单位240家,涉及农民工2100人,接受劳动者举报投诉51件,为510名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64万元,较好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但是也应当看到县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仍比较严峻。发生拖欠问题的原因很多,从客观上讲,一是近年来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较快,新开建设工程增多,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总额显著增加,相应增大了这方面的拖欠。二是项目建设管理不够规范,工程建设资金不到位。三是建筑市场管理单薄,没有形成强有力的监管惩戒机制,一些施工企业层层转包工程,甚至恶意拖欠,少数企业主《劳动法》意识淡薄,支付工资随心所欲,用人单位为防止职工跳槽,用拖欠工资的非法手段控制职工。从主观上讲,一是认识不到位。一些部门对清欠工作的重要意义还缺乏足够的认识,对清欠工作重视不够。二是工作不到位。主要是对上级有关清欠工作精神吃的不透,对存在问题掌握不准,工作浮于表面,推进力度不大,工作落得不实。三是职责不到位。劳动监察执法力量相对缺乏,不能构成有效的监督检查和防范网络;个别部门职责不清,协调不力,配合不紧,推诿扯皮,没有发挥应尽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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