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晋政办发〔2016〕7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山西省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5月30日
山西省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6年,我省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不断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形式,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我省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一)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
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动态调整和长效管理机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更新权力清单、责任清单,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展示,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做好省直部门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职业资格等事项的公开工作,及时公开清理规范后保留为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省审改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
(二)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开制度,重点公开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卫生防疫、食品药品、保障性住房、产品质量价格、国土资源、社会信用、知识产权、交通运输、旅游市场、国有企业运营、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的监管执法信息,依法公开执法依据、程序和结果,实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省直有关部门分别牵头)
加强“山西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网”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应将对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作出的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撤(吊)销,以及行政处罚、抽查检查和企业严重违法失信、良好记录等信息通过该系统进行归集并公示。(省工商局牵头)
积极做好各级政府网站与“信用中国”网站和“信用山西”网站的连接工作,推动信用信息互联共享。(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三)推进政务服务公开。
适应“互联网+政务服务”新要求,加快构建贯通全省各级各部门的政务服务“一张网”,促进全省各类政务服务信息互通共享,推广实现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省人民政府各部门要全面清理各类证明和办事环节,坚决砍掉各类无谓的证明和繁琐的手续,于2016年8月底前将清理情况电子版报省政府办公厅,电子邮箱:sxszwzx@163.com。(省政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审改办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
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省人民政府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年内要制定完善实施办法,组织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公开服务指南,加强对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工作的监督指导。(省直各有关部门负责)
推进面向转移落户人员的服务公开,及时公开户口迁移政策,明确户口迁移程序和具体要求;公开居住证申领条件及程序、居住证持有人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等信息。(省公安厅牵头)
二、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
(一)进一步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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