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市长在消防会发言稿
同志们: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做好消防工作。
确立科学的发展观是我们党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理论创新的重大成果,也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指导思想的新发展。自觉地运用这一重要观点指导消防工作,具有深刻的历史意义。
一是消防工作要处处体现“以人为本”。消防工作的目的是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消防安全需求,有效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消防工作的最终目的。严格执行《消防法》和各项消防安全工作中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各级政府和全体消防工作者抓消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忠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体现。人民群众是同火灾等灾害作斗争的基础性、决定性的力量,是消防工作的主体。人民是一个政治概念,从法律的角度来讲,消防工作的主体应包括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领导和工作人员、一切经济与社会组织的法定代表人及员工和每一个公民。今年的《消防工作报告》中提出了跨越式发展,我认为,要实现这一目标,使消防工作真正有质的飞越,关键取决于消防主体消防素质的增强和消防行为的有效改善。在消防工作中,与技术、设施、装备、自然资源和经费投入等因素相比,人是最活跃、最重要的因素,是第一位的因素。因此,各级政府的领导都要对消防工作有深层次的认识。专兼职消防工作者要持之以恒地加强学习和探索,担负起历史的重任和全市人民的重托。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消防工作上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这是实现消防工作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所在和根本保证。
二是时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单位都要自觉地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正确地衡量和评价自身的消防安全工作。在抓消防安全上不搞“政绩工作”和“形象工程”,不搞虚报浮夸,不做表面文章。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弄虚作假、失职、渎职,就是在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作代价,必将被成为历史的罪人。要坚持把广大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消防工作成绩的标准,使消防安全工作真正经得起实践的检验和历史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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