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运输检察院法治理念教育深化专项整改活动第四阶段(整改阶段)总结
铁路运输检察院法治理念教育深化专项整改活动第四阶段(整改阶段)总结
根据*铁检察分院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整改阶段的工作安排,佳铁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精心组织,对全院干警进行了再教育和再发动,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主要内容、在查摆阶段查摆的执法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针对问题深刻分析的原因,制定了切合实际的整改措施,使教育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一、查摆出的主要问题
在查摆阶段,我们通过认真的查摆,共收集到意见和问题81条,其中院领导班子14条,职能科室14条,干警个人53条。经过认真梳理,党组逐条研究,共归纳出以下八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不到位。具体表现在。个别干警学习不认真、不自觉,学习笔记记录不全,学习体会不深刻,对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认识浮浅,查摆个人问题没有切中要害。
二是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不到位。具体表现在。个别干警在查办案件中追究犯罪的意识不强,不能有效的扩大侦查线索,深挖余罪;个文秘114网别干警法律文书制作粗糙,有漏项和错误现象。
三是服务大局意识不到位。具体表现在。个别干警在查办职务犯罪个案中,重打击轻预防,注重追求办案的法律效果而往往轻视办案的社会效果。
四是执行办案程序和办案纪律不到位。具体表现在。提审中有3名干警提审2名嫌疑人的现象。
五是开展法制宣传不到位。具体表现在。工作中只局限于完成上级下达的法制宣传任务,而主动深入基层搞调研、法制宣传少,即使开展了一些诸如举报宣传周、侦查监督宣传周等活动,但是在宣传的深度上、广度上,以及形式和效果上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六是涉检上访息诉工作还不到位。具体表现在。如对上访老户胡子玉,虽经两级院对其申诉上访要求做了大量的工作,并且依据给予了答复,但仍没有达到息诉的目的。近期胡子玉又到分院进行上访,并声称如达不到上访要求,将继续上省、进京,由此带来的负面影响不可低估,需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达到息诉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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