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在县区信息公开座谈会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2012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精神,座谈交流近年来全市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经验做法,研究制定《2012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借此机会我讲四点意见:
一、客观评价、充分肯定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取得的成绩
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按照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在省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措施得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体制健全,形成了齐抓共管格局。各部门普遍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部门和单位的主要领导担任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形成了部门党委(党组)统一领导、分管领导主抓、办公部门组织协调、有关科室大力配合、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检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县区政府参照市里的做法,设立了专职或兼职政务公开办事机构,负责全县(区)政务公开的推进、指导、监督、检查工作,对于促进本行政区域的政务公开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二是重点突出,公开内容进一步深化。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外,全市各级各部门基本做到了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特别是把群众关心、社会反映强烈的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内容,突出重点工作、重大事件、涉及民生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公开,增强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三是便民实用,公开形式灵活多样。各部门按照简便易行、方便群众和便于监督的原则,公开的渠道不断拓宽,形式灵活多样,措施更加实用。政务公开栏、集中宣传日、发放宣传单、新闻媒体报道等传统公开形式简便管用,电子触摸屏、热线咨询电话、网上公开目录等现代电子信息技术的应用更受欢迎。截止到目前,全市各部门普遍在政府门户网和公众信息网上设立了部门网页;62个部门或单位编制了电子信息目录;有些部门还自办了独具特色的部门网站。四是制度完善,初步建立起了长效机制。近年来,我市先后制定了《政务信息公开管理暂行规定》、《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暂行办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政务公开规章制度和配套文件,初步形成了政务公开制度体系,保证了政务公开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实践证明,政务公开的深入推行,强化了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我们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我市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有的单位对政务公开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没有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主要领导议事日程。个别部门没有工作部署、没有实施方案、没有落实责任,工作没有人抓。二是公开的内容不全面,没用的事项公开的多,有用的信息公开的少。三是个别部门的信息目录长时间不更新,比如机关都搬家了,“地址”却还在原地,领导调动了,却仍在原单位当“局长”。四是工作开展的不平衡,总体部门之间、县区之间工作开展的不平衡。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二、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
推行政务公开,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进程中实行的一项重要制度。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行政务公开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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