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关于落实离休人员三个保障机制的汇报总结
文章标题:县财政局关于落实离休人员三个保障机制的汇报总结
近年来,我们财政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科学发展观,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大力组织收入,积极培育财源,财政收入实现了跨跃式发展。财政支出以关注民生,关爱民情为主题,大力向关乎社会保障和“三农”方面倾斜,努力建设公共财政。离休老干部是我县一笔宝贵财富,更是财政重点关注的对象之一。为做好老干部“两费”工作,我们财政部门认真贯彻实施中办厅字[20xx]61号等文件精神,本着科学性、安全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逐步建立健全了离休干部“两费”的三个保障机制,有效地解决了“两费”落实中遇到的一些困难和问题,做到了保障对象无遗漏,保障金额无拖欠,保障项目无“后遗症”,达到了单位满意,老干部满意的效果。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离休人员情况。我县现有离休干部265人,其中中共党员106人。按享受待遇分,地级3人,副县级以上74人,局级50人,其余人员138人;按参加工作时间分,抗日时期42人,解放战争时期218人;按行业分,县直单位126人,学校教育67人,政府单位7人,企业65人;居住城中地区的105人,乡镇农村150人,异地安置10人。
(二)“两费”落实情况。从1996年开始,我县离休人员工资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实行社会化发放。离休人员工资(包括交通费、护理费、增发工资)加上历次调资,财政均予以足额安排,及时发放到位。离休人员工资性支出年均增长率在20以上,到20xx年达到588万元;医药费根据政策一直实行“实报实销”,由财政局公费医疗办专门负责发放。报销标准不断提高,由20xx年的3000元/人年提高到20xx年8000元/人年,20xx年,更是提高到10000元/年人。
二、基本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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