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文章标题:县民政局20xx年工作总结及20xx年工作计划
20xx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我县民政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年初的安排和部署,突出工作重点,狠抓薄弱环节,经受了2.4地震和8号超强台风“桑美”的考验,民政工作“十一五”开局之年又有新的进展,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积极发挥了重要基础作用。社会救助整体制度框架建立完善并全面推进;优抚安置由完善落实政策向深化改革与建立保障机制的目标迈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机制在探索中不断健全,社区建设迈出了新的步伐;民间组织由注重登记把关转向登记与管理并重,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举;区划地名、婚姻、殡葬等专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工作继续朝着依法行政、文明服务、寓管理于服务的方向推进。总体上说,我县民政工作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因此连续6年获得“群众满意单位”。
一、20xx年我县民政工作总结
(一)社会救助体系框架建立,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的保障。
1、城乡低保制度不断深化完善,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年末,全县纳入低保范围8366户17474人(其中城镇310户842人,五保对象和城镇“三无”对象600人),占全县总人口5,与上年相比新增低保对象1379户2422人,退出低保对象430户1290人。全年列支保金950.8万元。城镇居民月人均补差50.3元,农村居民月人均补差45.9元,月人补差保障金已不少于30元。调整了保障标准线,从4月1日起,农村、城镇低保标准线由上年的每人每月100元、180元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120元、200元;组织了27批次340人次到27个乡镇的低保对象家中进行地毯式检查,切实保障好收入低于最低保障标准线以下的城乡特困家庭,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加强了低保的动态管理,严格执行低保对象的申请、评议、审批程序,合理核定保障家庭成员收入,坚持“三公开”“三公布”,严格六种对象不得纳入低保范围等;规范了保障金领取手续,确保按时足额发放,注重运用信息化技术,通过农村信用社直接发放保障金,基本实现社会化发放;落实好低保户的优惠政策,据不完全统计,全县有2113户低保家庭子女享受免费义务教育及减免城镇卫生费等,使低保制度真正发挥“最后一道安全网”作用。
2、片区敬老院建设基本完成,五保集中供养水平和质量大大提高。年末,全县集中供养农村五保对象594人,供养城镇“三无”人员6人,集中供养率已达到95.1。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加快片区敬老院建设,筹集资金900多万元,新(扩)建罗阳、雅阳、泗溪、司前、三魁、仕阳、筱村镇7所中心敬老院,目前除雅阳、三魁中心敬老了院作入院前准备外,其余5处敬老院已建成搬入新院入住,增加床位数680张,为20xx年全面撤销“麻雀式”乡镇敬老院提供了物质条件;同时开展敬老院民主评议行风建设工作,认真组织对敬老院开展自查自评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限期整改;开展了敬老院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和五保对象调查工作。目前为止,罗阳等16家乡镇敬老院登记成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全县符合农村五保条件的对象有605户613人,其中有女性11人,老年人611人、未成年人2人、残疾人33人。已享受五保待遇594人,其中入敬老院集中供养的565人(其中院户挂钩45人),分散寄养29人。
(未完,全文共9326字,当前显示1447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