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工作总结及工作打算
20xx年,我县民政工作在市民政局的大力指导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市民政局下达的目标任务和县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较好的发挥了民政部门的职能作用,为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做出了新的贡献。
一、主要成效
(一)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分类施保规范运行
1、城镇低保。为5722户、13249名城镇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1979.67万元,月均补差126元,比市考核目标月均补差101元超25元,增加比例为25%。
2、农村低保。为17079户、38152名农村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1647.55万元,月均补差40.5元,比市考核目标月均补差30元超出10.5元,增加比例为26%。
3、主要措施。一是坚持应保尽保;二是做到动态管理;三是严格审批程序;四是实行银行直发。从4月19日开始,按照县委办、县政府办〔20xx〕25号文件要求和低保申请、审批、排查清理的程序原则,坚持“两制”(即低保进入和取消听证制,过错责任追究制),采取“两暂停,三取消,一终止”举措,对全县13249名城镇低保对象进行了入户调查和排查清理,对不符合条件的1020户、1130人按照程序取消了低保资格。
(二)城乡医疗救助医前医中医后救助有机结合
1、城镇医疗救助。为692名城镇低保对象发放医疗救助金108.64万元,人均救助82.00元,比市考核目标人均补助80元超出2元,超目标2.5%。
2、农村医疗救助。为1665名农村低保对象发放医疗救助金301.15万元,人均救助81元,比市考核目标人均补助80元超出1元,超目标1.25%。县财政资助参合农民42789人。
3、主要措施。一是实行医前、医中、医后救助相结合;二是对大病实行重点救助;三是资助五保对象和特困群众参加新型合作医疗;四是严格规范审批程序。
(三)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建设实现了质和量的提升
1、目标任务。新建、改建、扩建敬老院3所,新增床位300张,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27%。
2、完成情况。新建2所县级中心敬老院,扩建1所县级中心敬老院,11月底全部竣工投入使用,入住人员。改建、扩建、新建乡镇敬老院5所12月底竣工投入使用,入住人员。
3、编制管理。新建的晚晴、天年2所县级中心敬老院,由县政府批准为财政供给民政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县编办核定财政供给事业编制8名,管理服务人员在现有财政供给人员中调配,8名炊事、护理等特殊岗位人员从社会招聘。2所中心敬老院建设资金总投入1563.94万元,按照花园式、宾馆式总体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既有标准化的宿舍、清洁卫生的食堂,又有多功能的舞台、多样化的健身器材,还有冬暖夏凉的浴室和休闲散步的花园。2所中心敬老院各租赁土地10亩,进行复合式使用,菜地、果园、休闲、绿化,样样具备。
4、主要措施:县民政局工作总结及工作打算第2页
一是供养标准全部落实。全县有五保对象5619人,县、乡敬老院现已集中供养1573人,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月200元,其中零花钱20元,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月110元。五保人员医疗费用先在新合补偿后,剩余部分在农村医疗救助金中予以全额救助。二是新建县级中心敬老院。利用原讲治乡、骑龙乡初级中学撤并后的国有闲置资产,新建晚晴、天年2所县级中心敬老院,11月底竣工投入使用,新增集中供养五保人员283人。三是乡镇敬老院建设全部启动。改建、扩建、新建5所乡镇敬老院,新增集中供养五保对象97人。到今年底,全县新建、改建、扩建县级中心敬老院和乡镇敬老院8所,超目标5所,新增集中供养人员380人,集中供养率达到28%,超目标1%。
(四)农村安居和灾后重建打造成为阳光工程
(未完,全文共5684字,当前显示1495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