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开展集中清理执行难工作总结
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52号关于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文件精神,按照省高院的统一部署,从去年10月起**县法院开展了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半年多来,**法院的专项活动先后经历了发动、推进、再推进和最后攻坚四个阶段。至6月19日,以清理有财产可供执行和四类重点案件的清积专项活动已基本结束,全县列入清理范围的五类积案已清结完毕。
一、全院清案活动开展基本情况
中院开展冬季清理积案动员大会后,**法院迅速行动,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认真贯彻中央政法委52号文件和上级法院会议精神,召开了**县法院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动员会议,对全县开展清积活动进行了具体部署。院领导及时从其他部门抽调人员、车辆充实执行力量,人力、物力的增强,保证了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在我院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期间,所有院党组成员都亲临执行一线指挥、协调,极大地促进了执行工作的开展。领导重视,多方支持,为执行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我院自去年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开展以来,在县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下,院党组统一调配执行局、庭、法警大队全体干警参加清积攻坚战,通过各方努力,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截止20xx年5月31日,全院共有有财产可供执行积案73件,重点案件32件,共计105件,除重复交叉9件,实有积案96件,已全部执结,执结标的190余万元。其中采取强制措施40余次,拘留被执行人16人,罚款6人。
二、**法院清案活动的四大特色做法和经验
(一)基本形成了由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统一管理、统一协调和统一指挥的清案活动大格局
1、加强了清案活动的组织领导
成立了由院长担任组长的专项活动领导小组。清案活动领导机构下设五个工作小组——综合组、宣传组、后勤组、实施组和监督组,具体负责领导、指挥、协调全县范围内的清案活动。还对领导小组成员联系、督促清案活动进行具体分工,党组成员每人负责联系一个基层法庭。辖区内各基层法庭协调院内相关部门,挂钩联系辖区内对口乡镇,从而从组织上保证了贯彻落实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2、花大力气摸清了**执行案件家底
清案活动刚开始,院领导就敏锐地意识到:摸清**积案底数既是开展清案活动的基础,又是决定清案活动成效的关键。因此在去年11月初,**法院本着对历史负责,对现在负责,更是对将来负责的积极精神和负责态度首先打好第一仗:摸底战。经过全院近半个月的务实摸查,共计清出历年有财产可执行案件73件,无财产可供执行积案356件,共计429件,其中四类重点案件32件。在清案活动期间的各个阶段,上述积案统计数被反复验证、核对,最终经受住了考验,为本次清案活动乃至今后开展的统一清理积案活动捧出了一份详实的“执行案件家底”。
3、重视发挥各级执行协调指导小组的作用
院党组对于执行工作长效机制的建设十分重视,每次召开党组会议进行专题研究,落实了由执行局负责,办公室、政工科协助的工作机制,积极加强制度建设。党组书记,院长每次亲自向县委、人大、政法委领导汇报工作,争取县上领导的支持,积极与县政协、县政府及政府各部门领导进行沟通,取得他们的理解和重视,于20xx年成立了**县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协调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分管领导和法院院长为副组长,二十余个各部门为成员单位,后因人事变动,于20xx年又及时进行了调整。使得我院的执行工作成为了社会各界共同关心,共同努力的工作。
4、全面建立执行救济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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