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管理,确保学校资产安全,根据区教育局《关于做好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和镇中心校安排,我校组织人员对固定资产进行了清查,现将有关固定资产清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清查范围:
我校管理和使用的所有固定资产,包括土地房屋、教学仪器、电教设备、图书、车辆、办公事物及家具、文体设备等。
二、清查基准日:
20xx年7月1日。
三、清查内容:
1、我校资产管理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情况。
2、固定资产出租、出借情况。
3、帐、物、卡相符情况。
四、清查工作具体实施情况:
(未完,全文共1391字,当前显示242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