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资产清查工作报告范文
局资产清查工作报告一
一、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
以20**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局机关和局所属各事业单位。
二、工作方法
(一)区科技局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工作,成立以徐正托为组长,相关财务负责人、纪检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组。
(二)经过清查核实后的资产,按照区财政局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资产账卡,完善管理信息,并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规定,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三)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局纪检组进行专项审计或复核。
(四)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和实际情况,对资产清查结果逐步予以核实批复。
三、清查内容和步骤
(一)准备阶段(20**年4月16日—4月30日)
1、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拟订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2、召开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会议,布置资产清查工作。
3、组织人员参加培训,规范资产清查工作。
(二)实施阶段(20**年5月1日—5月31日)
1、在局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结合实际情况,协调单位各相关股室(局)做好配合工作,认真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未完,全文共2061字,当前显示515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