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门负责人、省人大代表述职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于2008年元月经xx市第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当选为xx省第十一届人大代表。现将本人当选省人大代表以来履行职务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职的主要情况
(一)不断加强学习,努力提高素质
学习是解放思想的前提,事业发展的基础,不断进步的动力。为了使自己能更好地履职,我积极参加省、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代表培训学习,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学习人大依法履职的相关法律和规范文件,了解人大基本制度理论,掌握人大的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为了使自己更好地履职,我认真学习了《宪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自觉增强法制意识、代表意识、监督意识,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依照法律规定行使代表职权。同时,我联系本职工作,系统学习了《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有关劳动保障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以此来规范自身的工作行为。为了使自己更好地履职,我主动向人民群众学习,着力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联系,认真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在为人民服务的实践中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为履行好代表职责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积极参加代表活动,依法履行职责
当选省人大代表以来,无论是在会议期间还是在闭会期间,我都始终坚持“三有原则”,即:努力做到发言有质量、建议有份量、工作有能量,确保依法履职,做好人民的代言人。
省十一届人大两次会议期间,我都按时参与审议了“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做到了讨论发言积极、表决严肃认真,认真行使好人民赋予的权利。与此同时,我将每一件代表建议作为为民履职的真实记录,适时反映人民的呼声。会议期间,根据衡阳的市情及我本人调研所掌握的情况,先后领衔提出了《关于尽快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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