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副局长述职报告
区考核组:
按照颍州廉组[2009]72号关于对全区2009年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进行考核工作通知的要求,进行述职,2009年按照局党组的分工,本人分管婚姻登记、殡葬管理、优抚、基层政权、地名管理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下、在各位党组成员及各股室同志的帮助支持下,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充分发挥各项职能作用,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本人在贯彻执行党的政策,国家法律、理论学习和履行岗位职责,执行“三抓”及廉洁自律情况和工作打算汇报如下:
一、贯彻执行党的政策国家法律方面:
本人能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中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各项政策和规定,以改革为动力,以维护社会稳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为首任,以维护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为主旨,真正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理论学习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在工作中能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研究、解决问题,自觉加强世界观的改造,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不动摇。立足理论学习,并将科学理论真正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思路清晰,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协调能力;一年来所分管的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1、依法规范了婚姻登记工作。婚姻登记工作是民政部门依法行政、服务社会的一个窗口单位,因此,在办理婚姻登记工作中始终坚持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强化管理工作,并把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作为最高标准,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切实把群众利益当作第一需要,积极争创婚姻登记规范化单位,婚姻登记合格率达100%,无一件违法婚姻登记,婚姻登记处多次被xx省民政厅评为“文明窗口单位”和“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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