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工作总结与工作要点
一、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一)认真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推进城乡居民自治。一是完成了全省第七届村委会换届选举收尾工作。积极督导没有换届的村完成换届任务,依法做好少数延期选举村的换届工作的跟踪指导。2月,向省委、省政府报告了全省第七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情况,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潘立刚在省委常委会上专题汇报了20xx年全省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情况。2月8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表彰20xx年全省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通报》,通报表彰了25个县(市、区)、75个乡镇为20xx年全省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先进单位、100名同志为先进工作者。5月31日,我省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经验在全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座谈会上作了典型交流。二是指导部分市州完成了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今年,我省武汉、孝感等部分地方社区居委会任期届满,需要依法进行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民政部《关于切实做好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要求,下发了《关于做好城市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对全省城市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进行了部署。目前,这些地方都顺利完成了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实行直接选举和户代表选举的社区达到40%以上。三是深化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会同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等部门制发了《湖北省村务公开目录(试行)》(鄂民政规〔20xx〕2号),规范了村务公开内容、时间和程序,确定了村务公开栏参考模板样式,加强了对基层的指导。四是创新了城市社区居民自治形式和内容。通过召开现场会、大会典型交流等形式,认真总结推广了荆州市沙市区推行“居民说事”制度的经验,总结推广了武汉市汉阳区整合社区工作力量、创新社区管理与服务体制等经验,进一步推进了城市社区居民自治。沙市区、汉阳区分别在全国和谐社区建设工作会议、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全省城乡社区建设工作会议上作了发言或交流。
(二)开展“难点村”治理工作,促进了农村社会稳定。8月,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了全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部署了全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各地按照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等十部门联合下发的《湖北省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方案》,共排查出“难点村”656个,占村总数2.57%,建立了“难点村”治理工作台账。10月中下旬省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协调小组组织8个厅局4个督查组分赴8个市州16个县(市、区)对“难点村”治理工作进行了督查。11月12日,黄书记、张省长主持会议听取了省督查情况汇报,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研究。各地根据“难点村”总数20%的比例确定试点单位,开展治理试点,探索治理途径,不断创新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办法。经请示省委、省政府同意,定于12月30日在团风县召开全省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现场会,总结工作,交流经验,部署下步“难点村”治理工作。10月29日至11月3日,全国村务公开协调小组一行7人来我省,抽查了武汉市、孝感市、黄冈市的“难点村”治理工作,检查组对我省的工作给予了“动作快、工作实、方法好、有成效”的较高评价。在全省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情况报告上,省长李鸿忠批示“‘难点村’治理工作十分必要。此项工作涉及到党和政府的基层基础巩固问题”,并对解决经费问题提出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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