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立卷归档制度
●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
1、上级机关的文件材料
(l)中央、国务院、总行顾发的金融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命令、决定、决议、指示、通知等文件材料;
(2)上级机关印发的属于中支主管业务并要执行的文件,以及普发的、非中支主管业务但需要贯彻执行的法规性文件;
(3)党和国家领导人、上级机关领导视察、检查中支工作时的重要指示、讲话、题词等材料;
(4)代上级机关草拟并被采用的文件的最后草稿和印本;
(5)上级机关转发中支的文件及在报纸、刊物上刊登的材料。
2、中支机关形成的文件材料
(l)中支党委会议、民主生活会议记录、纪要等材料;
(2)中支行务会议、行长办公会议记录、纪要等材料;
(3)中支领导在文件呈批阅办卡上的批示及用其他形式的批示、批语等;
(4)中支印发的正式文件的签发稿、印制稿,重要文件的修改稿;
(5)中支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文件,下级机关的请示与中支机关的批复文件;
(6)中支大事记。重要的值班日记、电话记录等;
(7)中支召开的辖区支行长会议、各部门召开的专业会议的通知、会议文件等;
(8)中支检查下级行工作、调查研究形成的重要文件材料;
(9)中支汇总的统计报表和统计分析资杆(包括计算机软盘等);
(10)重要的群众来信来访材料;
(未完,全文共1663字,当前显示522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