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公有房屋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对全市农村信用社公有房屋的管理,进一步提高公有房屋的利用率和使用效益,按照强化管理、规范运行、合理使用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中的公有房屋是指除办公、营业用房、值班室、集体宿舍、伙房、车库而外的住宿用房、出租房。
第二条本着谁使用谁负担、谁出租谁管理的原则,一律实行公有房屋有偿使用,水电费各户自己承担并按月缴纳,冲减垫支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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