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信访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一、总则
根据2007年2月2日中央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精神以及2007年2月6日江苏省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会议要求,市政府建立了苏州市信访专项资金,为加强管理,规范操作,提高信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更好地维护信访稳定,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二、资金来源
信访专项资金由市财政安排,列入预算。
三、管理操作部门
由市财政局、信访局具体操作,共同管理。
四、使用范围
(未完,全文共646字,当前显示20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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