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统计执法追究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对统计执法的监督,预防和养活统计执法过错行为的发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以下简称“统计执法机关”)及其统计执法人员在统计执法过程中出现过错,应当追究责任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统计执法机关及其统计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统计执法过错行为,应当受到责任追究:

(一)没有法定依据越权执法或者违反法定程序的;

(二)对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三)干扰上级统计执法机关办案、包庇、纵容统计违法行为的;

(四)行政处罚结果显失公正的;

(五)违反规定,泄露揭发、检举材料或者举报人姓名和其他有关情况的;

(六)指派不具备统计执法资格的人员从事统计执法活动,经指出不予改正的;


(未完,全文共992字,当前显示326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