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中心述职报告
今年以来,在省低保办的精心指导和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以全市民政系统开展“亲情服务、满意民政”活动为契机,围绕“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主题活动,深入开展全市城乡低保公开公示年活动,进一步打造“阳光诚信低保”民政服务品牌,切实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名利,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公开公示年活动成效明显
按照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和全省社会救助培训班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市积极行动,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严格政策、不折不扣、狠抓落实。自3月份开始,各地集中时间、集中人员广泛开展了城乡低保公开公示年活动,按照省厅“三覆盖、三统一”的要求按时完成任务。通过开展公开公示年活动,进一步完善工作程序,加强规范管理,严格责任追究,切实维护和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截止三季度,全市现有城市低保对象7.39万户13.94万人,共发放保障金3.23亿元;同比增长16%;农村低保对象22.7万户39.9万人,共发放农村保障金4.03亿元同比增长19%。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在公开公示年活动工作措施上主要有几个特点:
(一)高度重视,确保任务落实到位
一是迅速落实。市局党组在省社会救助会后第二天即听取了会议精神汇报,并就贯彻落实省厅会议精神进行专题部署。各县(市、区)主要领导对城乡低保公开公示年活动十分重视,普遍成立了公开公示年活动领导小组,并召开了有政府领导参加的公开公示年活动动员大会。
二是出台方案。5月18日,市民政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城乡低保公开公示年活动的通知》,对此次专项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各县(市、区)也出台了公开公示年活动实施方案,为公开公示年活动的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广泛宣传。为确保公开公示年活动在基层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政策落实不打折。各地大力宣传、做到政策引导,充分发挥悬挂宣传标语、村级广播和各级政府网站、新闻、简报等措施,各地在宣传发动和入户核查阶段共悬挂宣传标语1670余条、在各级网站开辟专栏宣传信息80余条、编辑发行简报10多期,通过多形式、多途径、多角度宣传,为全面深入开展公开公示年活动打造了良好的氛围。
(二)积极行动,确保工作扎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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