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优化教育行政审批服务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本届政府以来,教育系统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各项部署和要求,不断深化教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项相关工作取得很大进展。根据《国务院关于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发〔2015〕6号)、《国务院审改办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的指导意见》(审改办发〔2015〕1号)和《国务院审改办国家标准委关于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的通知》(审改办发〔2016〕4号)规定,现对优化教育部行政审批服务通知如下:
一、实行一个“窗口”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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