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经验材料
行政执法责任制是规范和监督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活动的一项重要制度。按照国家的要求和省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厅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建设法治政府,加强依法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意义,采取有效措施,结合本部门实际,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推进环境保护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2009年,我厅认真做好行政执法责任目标考核工作,推进依法行政,按照《河南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省政府令110号)的要求,认真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狠抓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现将我厅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经验和做法交流如下:
一、建立机构,落实责任为保证行政执法责任制备案工作的落实,主管厅长亲自召集有关处(室)和二级机构负责同志会议,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布署安排此项工作。我厅成立了由厅长任组长,其他领导成员任副组长的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具体指导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政策法规处处长担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有关处室副职及法规处全体成员组成,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政策法规处牵头,有关处室各负其责,人事和纪检监察部门协助配合的工作机制。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建立,人员、责任的落实到位,有效保障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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