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委员会经验交流材料
20**年以来,面对以前管理松懈带来的问题,我们攻坚克难、强化管理,奋力拼搏,推进仲裁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每年案件增长保持在40%以上,服务质量和案件质量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20**年,郑州仲裁委在全国200多家仲裁机构中受案数排名第六,并被国务院法制办确定为全国仲裁事业跨越式发展红旗示范单位之一。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健全约束和激励机制,加强仲裁队伍管理
(一)对仲裁工作人员实行目标责任制和绩效考核。我委通过对郑州经济发展形势以及郑州民商事纠纷状况的考察和研究,并根据全国仲裁机构发展态势,结合我委的仲裁工作基础,从2009年开始实行目标责任制。每年由办公室对全办提出工作要点,各处针对要点制定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每位工作人员,并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对目标的运行,综合处每月统一制表,月初发放,月底各处对照检查汇报。2012年我委又建立了更为有效的监督检查机制,即实施“日处室监督检查,周主任扩大会汇报,月组织考核”的推动机制,使各项目标任务真正落到实处。2011年,我委改革工资制度,实行绩效工资制。制定了《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经市工资部门审阅后开始实施。这一制度打破了原工资分配方式,针对不同岗位,不同职位和不同表现,建立和完善了与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和鼓励创新的分配激励机制,在重点处室、重点部位,通过竞争上岗后,奖励性绩效工资依照办理案件多少和案件办理质量实施差别对待,充分发挥工资分配的杠杆作用。实行目标管理和绩效管理,仲裁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大大提高,推动仲裁受案数量的逐年增长,2009年共受理案件998件,2010年共受理1589件,2011年共受理227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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