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纪委干部队伍建设经验交流材料
一、市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基本情况
市国资委现直接监管的企业有28家(含市委管理企业领导班子的企业19家,国资委直接监管的企业9家)。国资委党委管理28家监管企业和9家市级双管企业党组织,管理党员约1.3万名。在28家监管企业中,设立党委的企业有21家,设立总支或支部的企业有6家。设立纪委的21家,有21名纪委书记,有纪检监察干部97名(含下属子企业),设立独立纪检室的有8家企业,未设立纪检室但设有专职纪检干部的有9家,只有兼职负责纪检工作的人员有4家,有5家企业由于是党总支或支部,只有负责纪检工作的领导或人员。
二、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监督职能,创新监督方式方法。
一是突出监督重点。加强对企业重点环节和重要岗位权力行使的监督,促进权力运行有效制衡。加强对企业“三重一大”决策的监督,重点是指导企业建立健全董事会议事规则,规范重大决策程序,明确决策责任,形成决策失误纠偏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对工程项目和物资采购实行监察,降低项目运行成本和采购成本,产生直接经济效益。加强对执行安全、质量、规章制度情况实施监察,防止发生质量差错、安全事故,产生间接经济效益。
二是完善监督机制。落实出资人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的监管机制,重点是监督企业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集团公司加强对所属子企业的监管。
三是发挥监督合力。充分利用企业纪委书记兼监事会主席,纪检干部兼企业监事的职能优势,强化财务监督,进一步完善全面预算管理办法;强化审计监督,继续开展企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重大事项专项审计、重大基建项目跟踪审计和推进市属企业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等;强化民主监督,完善厂务公开和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监督管理制度,重点是落实好职工代表大会对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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