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关于妥善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意见》下发后,我局高度重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20**年11月,在市人大、市政协及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市宗教局、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民政局联合下发《xx市关于妥善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实施意见》。截至20**年底,我市符合参保条件并自愿参加本市宗教教职社保的首批600多名教职人员全部办理完参保手续,开始享受医疗、养老、工伤等社会保障。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近年来,我市宗教界中的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多次提出议案和提案,希望解决我市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领导对此问题高度重视。2009年,市政协第十一届委员会主席会议将《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工作建议案》作为主席会议督办件,督促落实。市人大民宗侨办、市政协民宗委在2009年至2010年期间,先后8次召开市政府有关部门参加的宗教教职人员社保问题专题协调会,积极推动此项工作。国家宗教局等五部委《关于妥善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意见》下发后,我局成立了xx市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专项工作小组,由局领导担任小组组长、副组长,推动调研、协调、研究落实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提出政策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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