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交流材料
自本年2月份始,县具体开展了县委权利公开通明运转工作,经过厘清职权、规范顺序、公开运转、增强监督四个环节,坚持了决定计划权、执行权、监督权既互相制约又互相协调的权利构造和运转机制,将权利置于阳光之下,真正让县委权利“看得见”、“摸得着”、“能监督”。
一、以准则化建立为抓手,坚持健全权利运转机制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县委权利公开通明运转工作指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订《施行方案》,明确工作目的、工作思绪、工作办法和工作责任。由县委办牵头并负责日常工作,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协谐和监督检查,县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新闻报道、言论监督,其他有关部分依照职责分工亲密共同,构成工作合力。县委权利公开通明运转需求准则支持,在详细操作中,围绕“县委有哪些权利”、“权利如何运转”、“运转如何公开”、“运转如何监督”四个基本问题,制订了《县委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定计划准则》、《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决定计划准则》、《党内状况传递准则》、《县委事务例行公开准则》、《县委新闻谈话人准则》、《严重决定计划听证征询准则》、《严重决定计划寻求意见准则》、延聘社会监督员准则等8项配套准则,初步构成了县委权利公开通明运转工作的准则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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