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构建四个和谐经验交流材料
3月6日,区法院组织召开了全院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了去年全院的各项工作,表彰了在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部门、先进个人,安排部署了20xx年度的工作任务。提出了要在去年建设“五型法院”的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2月12日召开的全市法院院长工作会议精神,继续以“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为宗旨,以创建“四个和谐”为新年度工作主题,推动全院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会议确定区法院今年总的工作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的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的工作方针和“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以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以公正司法为主线,以队伍建设为重点,以物质装备建设为基础,努力实现法院工作新的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谐司法”理念围绕树立“和谐司法”理念,区法院认真学习领会中院王宾洁院长提出的树立“五个观念”的要求,即:一要树立正确的司法政绩观,把促进社会和谐作为衡量法院工作的重要标准。二要树立正确的群众利益观,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三要树立正确的司法公正观,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生命线。四要树立正确的维护稳定观,把确保社会稳定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着力点。五要树立正确的纠纷解决观,把妥善化解矛盾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切入点。为贯彻落实“五个观念”,区法院提出在司法实践中必须做到“四个坚持”,一是坚持公正司法。始终把公正司法作为人民法院一切工作的灵魂和生命,通过依法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最大限度地地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二是坚持一心为民。始终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人民法院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妥善处理好涉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三是坚持服务大局。始终把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为人民法院一切工作的中心任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四是坚持党的领导。始终把党的领导作为人民法院一切工作的政治要求,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保持法院队伍永远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本色。
二、要规范诉讼活动,构建“和谐诉讼”机制人民法院要完成肩负的使命,不仅要牢固树立起和谐司法理念,履行好职能,还要不断探索建立起和谐的司法方式,以和谐的诉讼机制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一是加强规范化建设促进诉讼和谐。要按照中央、省委市政法委和上级法院的部署要求,继续加强审判、执行工作的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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