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区民政在市民政局及区党委、区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全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区党委、区管委会的中心工作和市局的安排部署,充分发挥民政在构建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作用,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提高“三个群体”生活保障水平,发挥民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落实解决民生、改善民生的各项要求。团结拼搏,开拓创新,强化重点,平衡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经过努力,重点工作进展顺利,其他常规性工作也取得了长足进步。
一、2012年民政工作运行情况
根据市民政局年初下达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具体表现在:
(一)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民政对象的生活权益
1、积极探索农村医疗救助的有效途径,做好农村特困户生活救助及医疗救助的前期工作,有效实施医疗救助制度,解决病困群众看病难题。出台了《萍乡经济开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二次公示的工作方法,为全区符合条件的农村群众办理了农村医疗保险,大大减轻了我区农村群众看病就医的负担。2012年农村大病医疗共救助319人,救助总金额33.21万元。真正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家庭送去了一缕阳光,有效解决了病困群众就医难题,确保了他们的基本生活。
2、加大困难群众帮扶力度,提高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水平。2012年全区共有农村低保享受户数333户,996人,全年累计发放低保资金139.5万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从2012年1月1日起从每人每月150元提高到190元,月补差水平提高15元,目前月人均补差达到110元/人。
今年7月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区社会救助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根据xx市《关于印发进一步清理整顿和规范管理全市城乡低保工作方案的通知》(萍府办字【2012】131号)文件精神,我区管委会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以管委会分管副主任任组长的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低保清理整顿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区社会发展局分管副局长带队,组织有关人员对各管理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进行全面清理整顿。通过专项清理整顿,截至今年8月底前我们共计排查了全区334户999名农村低保对象。在低保对象认定方面。我们对各管理处逐人逐户进行审核,对查出的部分操作不规范,手续不完整的问题,进行了进一步补充完善,特别是要求各管理处重点审核审计部门提出的有车吃低保可疑对象,杜绝死亡吃低保现象,对家庭经济状况好转等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对象进行清退,共计清查核减农村低保对象69人。我区农村低保实行了动态管理,做到以“应退尽退”促“应保尽保”。让我区困难群众真切地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为贫困群体撑起了一把遮风挡雨的“温暖之伞”。在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的过程中未发现任何违规现象。
3、完善敬老院长效管理机制,提高供养质量。认真贯彻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出台了萍乡经济开发区实施〈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办法,抓好敬老院长效管理,进一步完善“以院养院”、“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等各项制度。提高敬老院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服务水平,培养了一支素质好、业务过硬的管理和服务队伍,以适应敬老院发展新要求;出台《萍乡经济开发区敬老院日常工作及财务管理办法》,较好地促进了敬老院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到现在为止,全区五保供养人数为68人,已集中供养55人、分散供养13人。敬老院管理有序,入院的“五保”对象心情舒畅、生活安定、以院为家,并积极开展义务劳动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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