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总结
2017年,在区人大、政协的监督和指导下,全局上下严格按照区政府对建议办理的时间要求,认真对待人大代表的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圆满完成了建议和提案的办理工作。
2017年我局共承办市区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并交由我局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以下简称建议)45件(其中市交办件5件),政协委员提案(以下简称提案)40件(其中市交办件5件)。内容主要涉及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城市创建等方方面面。我局在总结往年好做法和好作风的基础上,针对新情况、新要求,依托各方力量,聚积干部职工智慧,在行动上采取“四多”的办法,让“解民意、听民声、重落实”贯穿于办理回复工作的始终。
一、多督导,“三个强化”是重点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是一项系统性很强的工作。为了把办理落实工作落到实处,我局重点突出“四个强化”。
(一)强化领导。成立了承办市、区两级人大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胡鹏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余柏春、姜学军担任副组长,局属单位(科室)副主任为领导小组成员,并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局长助理黄参人担任,全面负责各类建议、提案的分解,传达领导的要求。分办环节建立健全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确保办理任务及时落实到岗,责任到人。
(二)强化责任。在办理落实建议提案中,我局在制定了严格执行《建管局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明确办理程序和要求的基础上,突出办理落实过程中的责任。在办理工作中,我局始终把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作为促进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强大动力,作为了解民意的重要渠道,作为检查工作的一面镜子。同时对办理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明确主要领导是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深入促,落实专人具体办,形成了各司其职、分工合作的办理工作网络,做到每件建议、每份提案落实到单位、职能科室和责任人,确保件件有落实,件件有答复。同时密切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群众呼声高、办理难度大的办件,坚持“一把手”亲自过问,分管领导直接负责督办,参与办理,确保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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