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关于建设学习型检察院心得体会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强调“不断学习、善于学习,努力掌握和运用一切科学的新思想、新知识、新经验,是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引领中国发展进步的决定性因素”,这为我们建设学习型检察院指明了方向。院党组作为县检察院的神经中枢和领导核心,在建设学习型检察院的过程中应发挥表率作用,增强学习的自觉性、针对性、多
样性和实效性,把学习作为提升素质、推进工作的不竭动力,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
一、提高认识,增强学习的自觉性
近年来,我们紧紧围绕检察工作和县委的中心工作,着力在发挥职能作用、维护公平正义上下功夫,在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上下功夫,确保了检察工作和县委各项工作的高效运转。与此同时,我们也十分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无论是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还是与先进地区、先进单位相比,都存在一定差距。
从面上看,观念不够新,思路打不开,层次上不去,工作缺激情,创新无手段,尽管努力不小,辛苦不少,但在周而复始的工作运转中,仍然没有达到新境界、新标准。我们需要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提升服务水准,激发工作热情,使工作不断满足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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