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药监部门的行政指导
行政指导,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其所管辖事务的范围内,对特定的人、企业、社会团体等,运用非强制性手段,获取相对人的同意或协助,指导行政相对人采取或不采取某种行为,以实现良好的社会效果。行政指导通常采取说服、教育、示范、劝告、建议、协商、政策指导、提供知识、技术帮助等非强制性手段和方法。政府的食品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药品生产发展和市场规范负有行政指导义务。
一、行政指导的法律和政策依据
行政指导按有无法律根据为标准分为有法律依据的行政指导和无法律依据的行政指导。因为药监部门具体的监督管理一般直接适用〈〈药品管理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明确的羁束性规范而作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具体行政行为,比较容易忽视对医药事业发展所负有的法律原则性规范、法律精神及党和政府政策所赋予的义务。而这种义务的履行通常采用行政指导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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